西吉縣法院將臺堡法庭轄區有7個鄉鎮、114個行政村和1個居委會,人口企業眾多,經貿活躍,矛盾糾紛復雜多樣。如何以司法之力護航區域發展?如何以實際工作成效回應人民群眾司法關切?近年來,將臺堡法庭大力推進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以能動司法為“半徑”拓寬源頭治理覆蓋面,主動融入產業集群發展,為群眾構筑起調解、普法、訴訟一體化的“家門口式”人民法庭。
以服務民生為“點”,保障百姓合法權利
“感謝法院,通過你們聯系、督促,保險公司給我理賠了,讓我挽回了損失。”1月6日,西吉縣王民鄉某村村民王某送來一面印有“公正執法 為民解憂”的錦旗,對將臺堡法庭幫助其挽回損失表示感謝。
該案是一起涉政策保險的糾紛。2022年6月,原告王某所在的村民委員會向某保險公司購買民生意外傷害保險,被保險人為王某。該保險承保寧夏農村戶籍外出務工人員在務工路途中或在外出務工期間遭受意外傷害的保險責任。后王某在該保險承保期間外出務工受傷,理賠時卻發現,自己的姓名與保險公司系統里的姓名不一致,無法進行理賠,于是起訴要求保險公司賠償損失。
該案受理后,承辦法官積極聯系保險公司工作人員,通過多次溝通、交涉,保險公司同意聯系其總公司在系統上修改王某的保單信息。修改信息后,該公司為王某理賠了2.6萬元。
近年來,將臺堡法庭從小處著手,積極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利,為鄉村振興貢獻力量。
以延伸服務為“線”,深度融入基層社會治理
“太感謝你們了,欠款已經8年多了,本來是抱著試一試的態度,沒想到你們真給我要回來了。”李先生激動地說。
2016年年初,原、被告達成口頭買賣協議,約定原告給被告經營的農家樂供貨,每次供貨后被告在銷貨憑證上簽字確認。后被告向原告支付了部分貨款,剩余部分貨款未結清,原告提起訴訟。
承辦法官受理案件后,發現被告虎某在銷貨憑證上簽字時尚未成年,為進一步了解案件事實,第一時間聯系被告了解情況,卻發現通過原告提供的聯系方式及地址均無法聯系到被告。
要把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訴前,還應當發揮人民調解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中的基礎性作用。對此,將臺堡法庭有著清醒的認識并付諸行動。
承辦法官通過走訪、聯系司法所,聯系到虎某的父親,發現貨款是虎某的父親與原告之間的交易,并非惡意拖欠,因其當時經營的農家樂狀況不佳導致經濟緊張。法官與司法所調解員聯合勸解,虎某當場向原告支付了一部分貨款,剩余部分貨款表示會盡快想辦法。最終,雙方當事人打開心結,自行和解。
以多方聯動為“面”,助推訴源治理見實效
“袁法官,我們學校有個學生在課間玩耍被同學推倒受傷,我們調解了好幾次都沒有協商好,你能幫忙調解下嗎?”去年6月27日,將臺堡法庭庭長袁學文接到西吉縣某小學的求助。
作為該校的法治副校長,袁學文第一時間前往學校了解情況。經了解,該校學生馬某與陳某在課間玩耍時,陳某不慎推倒馬某致其受傷。事發后,馬某在家長陪同下前往醫院就診,經醫院診斷為左鎖骨骨折,經治療康復出院。馬某治療期間產生醫療費等費用7200元,其父母多次找學校要求解決,學校聯系陳某家長,但陳某父母以學校和馬某也有過錯為由拒絕賠償。
詳細了解事情經過后,袁學文首先安撫家長的情緒,“我是一名法官,也是一名父親,我能體會作為家長的心情”。然后耐心細致地向學校和雙方家長講解民法典中關于未成年人侵權責任、教育機構責任的規定,釋明各方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經反復多次溝通,在學校的大力協助下,雙方在協議上簽字,陳某父親當場賠償馬某5000元,雙方“事心雙解”。
近年來,將臺堡法庭的所有干警均被轄區學校聘請為法治副校長和輔導員,積極履行職責,去年以來,為轄區學校提供法律咨詢36次,進校園普法13次,協助校園解紛5起。(記者 李娜)